纪检监察处相关工作制度
时间:2023-05-15 作者: 点击:
纪检监察处学习制度
为了适应新时期纪检监察工作需要,努力提高部门干部的政治、业务素质,特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学习时间
每周学习半天。
二、学习内容
1.政治、时事,即时性的典型性案件报道;
2.党的方针、政策;
3.法律、法规;
4.纪检、监察业务知识。
三、学习形式
1.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。
2.直观、新颖与常规性的学习相结合。
3.内部学习与外出培训相结合。
四、学习要求
1.集中精力,做好记录,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;
2.外出学习后要提炼学习成果,做专题汇报;
3.撰写学习心得体会,每人每年不少于两篇;
纪检监察处信访工作要求
一、努力学习,掌握信访工作的方针、政策、原则,了解办事程序。
二、坚持原则,实事求是,秉公办事。
三、严格执行来信来访来电登记制度。
四、热情接待来访者,认真做好信访调查工作,及时反馈调查结果。
五、对来信来访来电所反映的重要问题,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,严格按领导的批示执行。
六、严守机密,不得将举报内容泄露,注意保护举报人。如举报严重失实,必要时应予以澄清。
七、做好信访材料的归档工作。
纪检监察处保密工作纪律
一、办公室工作
1.妥善保管有关纪检、监察事项的上报材料、统计报表,并注意保密。
2.妥善保管纪委和纪检监察部门印章。
3. 妥善保管纪检监察信访卷宗、查办案件卷宗,不得泄密和外借;外单位需调阅有关卷宗必须经纪委、监察部门的负责人批准。
4.妥善保管注明密级的文件,不得将其带出办公室。
5.妥善保管所有纪委会议记录、办公室会议记录,不得外借或外传。
6.电脑要设置密码,电脑中所存材料时刻注意保密。
7.严格落实内网保密工作规定:妥善保管密钥,实行进出保密室登记制度,完善工作台账,输入内网资料光盘使用完后立即销毁,不得重复使用,严防漏密事件发生。
二、信访工作
1.妥善保管来信和来电、来访记录,不得遗漏和遗失。
2.保护检举人、揭发人、旁证人,不得将他们的姓名告诉被审查人和无关人员。
3.不得将来信、来电、来访件交给被检举人及其亲友,也不得将其内容转告被检举人或其亲友及无关人员。
4.妥善保管核实调查谈话记录及其他取证材料,不得泄密。
5.妥善保管案件(含未正式立案)的调查报告、处理决定材料,不得泄漏。
三、办案工作
1.妥善保管核实调查材料、取证材料、谈话记录,不得向无关人员泄密。
2.不得将办案方案、案情等向无关人员泄漏。
3.不得泄漏有关案情的分析、讨论内容。如有不同意见,允许保留,但不准将不同意见告诉被审查人和无关人员。
4.不得将查证材料和证明材料交给被审查人及其亲友。
5.保护检举人、揭发人、旁证人的姓名权,不得向无关人员泄漏。
纪检监察处办案工作纪律
一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办案。
二、严禁对被审查人和证人采用逼供、诱供、指供等违法违纪的手段。
三、保护检举人和证人,不准将他们的姓名告诉被审查人和无关人员,不准将检举材料和证明材料交给被审查人及其亲友。
四、不准将案情向无关人员泄露。
五、以事实为依据,以法纪为准绳,坚持原则,秉公办案。
六、不准接受被审查人及其亲友的钱物或其它好处。
七、在办案过程中,办案人员如有不同意见,允许保留,但不准将不同意见告诉被审查人和无关人员。
纪检监察处一次性告知制度
一、服务对象到本部门或来电办理、咨询事项时,经办人在职责范围内必须一次性告知其所要办理事项的办事依据、程序,办结时限和所需全部材料。不能办理的,要说明具体理由。
二、服务对象要求办理的事项在职责范围内的,经办人应当场审核其有关手续和材料,能当即办理的事项应立即办理。
三、服务对象要求办理的事项,如手续、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,应口头或书面一次性告知其所需补充的手续和材料。申请人按告知的要求补充齐全后,经办人应及时予以办理。
四、服务对象要求办理的事项不符合有关规定,无法办理的,经办人应告知法律、法规或政策要求,并做好解释工作。
五、告知过程中,工作人员应使用文明用语。
纪检监察处限时办结制度
一、限时办结是指对服务对象(含诉求对象,下同)来电来信来访咨询办事,要有明确的办结时间并及时回复。
二、服务对象要求办理的事项,凡符合规定、手续齐全,且可以马上办理的,应立即办理或答复。
三、对需要本单位集体研究决定的事项,一般不超过5个工作日办结;对需要协同其他部门办理或需多个部门会同办理的事项,每增加一个部门顺延2个工作日。
四、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办理的事项,应向服务对象说明原因,并告知何时办理;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办结的,应在5个工作日内回复办理情况。
五、属于需要请示、报告上级部门和领导的特殊或复杂事项,本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负责上报,在上级领导批复后3个工作日内回复办理情况;需要立案调查,无法限时办结的,应在10个工作日内回复办理进展情况。
纪检监察处文明用语规范
一、接待常用文明用语
1、您好,请进,请座,请喝茶,请问有什么事?
2、请问您找哪位?对不起,XXX同志出差(开会)去了,有什么事需要我转告吗?
3、请稍等,我马上给您办理,帮您联系。
4、请您到XX处(科)办理,他们办公地点在XX楼。
5、很抱歉,您先坐会儿。对不起,让您久等了。
6、对不起,这个问题我们还需要核实一下,X天内给你答复好吗?
7、如果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可随时跟我联系,电话是XX。
8、别客气,这是我们应该做的。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。
9、请多提宝贵意见。请您慢走,再见!
二、常用电话文明用语
1、您好,这里是纪检监察处。
2、请稍等,我帮您看看他(她)在不在办公室。对不起,XXX同志现在不在办公室,有什么事可以我转告吗?对不起,他(她)正有事,待会请他打过来。
3、对不起,这事由XXX单位负责,请您联系他们好吗?他们的联系方式是XXXX。
4、对不起,您能留下联系方式,待以便到时我们给您答复。
5、您好,我是纪检监察处的xxx,有个会议通知(或有件事),麻烦您记录一下,……请问您贵姓,……谢谢!
6、您好,我是纪检监察处的xxx, 请帮助找一下xxx同志接电话。
7、对不起,有件事我想向你了解一下,请你配合一下好吗?……麻烦您了,谢谢!
纪检监察处首问负责制
一、首问负责制是指服务对象到达或致电本部门,接受询问的首位工作人员必须负责解答、办理或交办、承办的制度。
二、首问责任人是指本部门第一个接受服务对象来电、来访、来信、来函或询问相关事务的工作人员。
三、首问负责制遵循“首问负责,对口接待”的原则。首问责任人要耐心听取服务对象的陈述,并依据法律、法规或相关政策规定,认真、负责地解答或处理。
四、对属于本人职责范围,且符合规定、手续齐全的事项,应当立即办理;手续不齐全、不能立即办理的,要说明理由,按一次告知制度的要求予以告知;属于法律、法规及政策规定不能办理的,首问责任人必须明确答复,并耐心、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。
五、服务对象所提问题不属于首问责任人或本部门职责范围的,首问责任人应耐心解释,并帮助其联系相关部门或相关工作人员,或者告知办公地点和联系方式。经办人员联系不上的,应记录服务对象需办理的事项及其联系方式,并尽快转交经办人员回复。
六、服务对象所提出事项一时难以答复或需请示、协调的问题,首问责任人应请服务对象留下联系方式,并约定答复方式与时间,经请示、协调后,再予答复。再予答复时间一般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。因事项重要不能在5个工作日内答复的,也要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服务对象,说明延时原因,商量答复时间,并尽快请示给予答复。
七、本部门设立来电、来访登记簿,由首问责任人负责及时填写。
八、首问责任人要熟悉本部门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。接待服务对象要热情礼貌,使用文明用语。
纪检监察处服务承诺制度
一、树立服务理念。遵循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便民、效能的原则,处处、事事、时时为服务对象考虑,简化办理程序、缩短办事时限,提供优质服务。
二、规范服务方式。改善服务态度,使用文明用语,做到笑脸相迎、亲切问候、让座敬茶、认真办理、满意答复、礼貌相送。
三、提高办事效率。对能一次性办结的一般事项,立即办理;不能一次性办结的,应把办理时限告知对方;属紧急、重要事项,在遵守法律、法规和规章的前提下,实行急事急办;对还需补充完善资料方可办理的事项,承办人应当一次性告知所补资料内容,待补齐有关资料且具备办理条件后,在规定或承诺的时限内办理完毕。
纪检监察处办事公开制度
一、办事依据公开。及时公开上级和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政策规定与文件依据。服务对象提出的政策咨询,已有明确规定的,立即予以答复;没有明确规定的,经请示上级主管部门或主管领导后,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。
二、办事程序公开。公开本部门负责工作的办事程序、资料要求、办理时限、承办人、负责人、处理结果。
三、工作制度公开。公开本部门工作制度、工作人员岗位职责,主动接受监督。
四、明确公开方式。根据需要公开的内容和范围,选择公文、会议、办公系统、校务公开栏、网站、报纸等适当的途径和方式公开。
五、严格责任追究。本部门负责人为办事公开第一责任人,对办事公开工作负总责。本部门人员在履行职责时违反上述规定,造成不良影响的,严肃追究责任。